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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们公司是一家贸易公司,进口一票货物时被海关认定报错了商品编码,请问我们公司会被如何处罚?
答:构成违法,具体法律责任要结合违法情形确定。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二)影响海关监管秩序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三)影响国家许可证件管理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四)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处漏缴税款30%以上2倍以下罚款;(五)影响国家外汇、出口退税管理的,处申报价格10%以上50%以下罚款。综上,如贵司报错商品编码,海关可能会根据上述法律规范结合具体情形对贵司予以处罚。
典型案例:某报关有限公司(海关注册编号XXXX980004,社会信用代码 XXXX4325096573005Q)分别于2022年4月2日、4月2日、4月12日向W海关申请修改报关单 XXXX20220000000319、XXXX20220000000327、XXXX20220000000402,称其监管方式申报错误,将 “一般贸易”误申报为“边境小额”,遂向W海关相关科室发起改单申请,经核对报关单的监管方式属 于海关统计项目,经查上述三票报关单分别于2022年3月30日、3月31日、4月8日申报,涉及货 值分别为167728元、177404元及166170元,符合连续12个月内3次以上实施申报不实行为,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予以立案调查,以上行为有报关单XXXX20220000000319、XXXX20220000000327、XXXX20220000000402改单申 请三份,H2018单证审核作业系统报关单截图六份,报关单修撤处理单截图三份,查获经过一份,查问笔录一份为证。
法律分析与合规指引: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本案中,当事人某报关有限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日、4月2日、4月12日向W海关申请修改报关单 XXXX20220000000319、XXXX20220000000327、XXXX20220000000402,称其监管方式申报错误,将 “一般贸易”误申报为“边境小额”。经W海关核对,报关单的监管方式属于海关统计项目,上述三票报关单分别于2022年3月30日、3月31日、4月8日申报,符合连续12个月内3次以上实施申报不实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监管方式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综合上述,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W海关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予以警告;2、科处罚款人民币0.1万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