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市民都注意到了,近期无论白天晚上,柳州交警对电动自行车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了严查整治行动。3月1日上午9:30,在柳南区飞鹅立交桥二层转盘上,就有不少电动自行车因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被交警拦了下来,驾驶人们排队接受处罚。
据柳南交警大队民警李英楚介绍,电动自行车上立交桥,一旦发生事故极容易导致重大伤亡,因此立交桥上是不允许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行驶的,也并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但由于飞鹅立交桥周边就是柳州市飞鹅商圈,来往商贩、“上班族”较多,经常有驾驶人图方便,驾驶电动自行车上立交桥。
“今天上午开展行动半个小时,我们拦了近40辆电动自行车。但以往可能1分钟能拦到三四辆电动车,今天拦到的车辆数已经有所降低了。”李英楚说,今年以来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有所上升,而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又很容易引发事故,所以他们近段时间一直在辖区范围内重要路段开展有针对性的严查。
与此同时,柳州交警机动大队也在柳石路、荣军路、燎原路和鸡喇路交汇路口(五岔路口)开展专项整治。上午11:00,一辆电动自行车因违法驶上机动车道被拦了下来,民警注意到,这辆电动自行车的车前踏板上,一个两岁多的小孩被车上加装的挡风被盖着。
“首先驾驶电动自行车走在机动车道上,这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其次小孩坐在前置的儿童座椅上时,用挡风被盖住小孩,不仅让小孩有窒息的风险,在车把上悬挂挡风被本身对驾驶车辆来说,就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民警依法对这名驾驶人处以50元罚款后,耐心地向她讲解相关的交通安全问题。驾驶人听后表示会吸取教训,按规定车道行驶。
那么为什么今年以来柳州市如此大力度的严查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呢?我们来看几个案例:
1、2022年1月8日9时10分,柳州市飞鹅二路与谷埠路交汇处,一辆电动车驾驶非机动车横过人行道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非机动车车身被撞飞,几近散架。小车因经过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负主要责任,而非机动车也因驾驶非机动车辆横过道路未下车推行的违法行为,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2、2022年1月9日2时30分,柳州市飞鹅路与谷埠路路口,一辆电动自行车追尾一辆黑色小车,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车身损毁,小车车身左后方受损。电动车因未与前车保持必要安全距离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小车因不按规定停放负次要责任。
3、2022年1月31日13时25分,在飞鹅立交桥底,一辆电动自行车在下坡时与一名用小推车拉货的行人发生碰撞,致行人货物散落一地。电动自行车因未确保安全行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行人无责。
我们再来看一组数据:据统计,今年1月1日至2月25日,全市查处涉及电动自行车的违法总量34555起,其中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26321起,闯红灯7285起,逆行949起,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的1831起。
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甚至是人员伤亡的重大事故。从今年1月1日以来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立案道路交通事故32起,死亡12人,受伤35人,直接经济损失1.8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生事故起数下降13.51%,受伤人数下降5.41%,直接经济损失下降16.40%,但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上升了50%。
柳州交警开展针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主要是为了强化广大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重大事故的发生。柳州市目前每个路口都会设置有标准的执法示范岗,并将长期针对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闯红灯、酒后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希望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能够自觉的遵守交通法规,佩戴好安全头盔,按规定车道行驶。文| 罗笛 图| 韦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