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至元倾尽一生,挖掘崂山文化内涵,对人物、石刻、文物、诗文、轶事传说、道教门派和民俗乡情等做了整理记录。
[玫瑰][玫瑰][玫瑰][玫瑰][玫瑰][玫瑰]
2.倾尽一生为崂山
周至元倾尽一生心血关注崂山,“对崂山有关材料广为搜罗”,在前人的基础上,拾遗补漏,更深入地挖掘崂山的文化内涵。
在黄宗昌《崂山志》“栖隐”和“仙释”的基础上,周至元的《人物志》对栖隐、名贤、节义、仙道、高僧进行补充,增加了新内容,如《名宦》和《游览》。补充的隐士有鲁仲连、盖公、王仲、王扶,明代的周如锦、范炼金、杨连吉、郭第。增添了李一壶、董樵、蒋清基等21人。补充的名贤有王吉、房凤、范阶、蓝田、黄宗昌、周景、蓝再茂、郭琇、李毓昌、康有为等。《节义》部分补充了田横,增添了杨遇吉、王真吾等。《仙道》部分补充了徐福、安期生、王旻、孙县、王嘉禄、张志清、边永清,增添了于一泰、王生本等14人。《名宦》部分记载了汉代童恢,元代董守忠,明代李一敬,清代康霖生、尤三胜、叶栖凤、郑鸣冈。《游览》部分记载了吴王夫差、秦始皇、汉武帝、法显、李白、高出、左懋第、顾炎武、张谦宜、蒲松龄、黄肇颚等。《人物志》增补了184人,极大地丰富了其内涵。
周至元在《崂山志》中最大程度地收集记载了断碑残碣、器物字画。历经2000多年,崂山寺庙、道观众多,碑碣林立,刻石繁多,由于崂山地域宽广,山路艰险,无法将其全部搜集。周至元“磨苔择藓,遍为搜求,更择其碑碣之有关兴废,摩崖之足资古迹者,汇为一卷”。在周至元《崂山志·金石志》中,古器物收集了崂山文物15件,其对海印寺大佛像的记载说:“(佛像)高三尺,重四十斤,坦腹露乳,做含笑状,余曾见之即墨城,后不知为何人所购得。”海印寺因为破坏殆尽,遗址荡然无存,周至元对海印寺大佛像的记载,在人们的记忆中留存了一点海印寺的印象。在《崂山志·志余》的“书画”一条还记载了憨山的作品,“华严寺有憨山所画长条一副,雄浑古健,见者惊为名笔。诗系七律,云:独立高台眺大荒,飞来空翠洒衣裳。一林爽气生天籁,无数昏鸦送夕阳。厌俗久应辞浊世,濯缨今已在沧浪。何当得脱尘埃去,披拂云霞坐石床。”此记载也使人们从另一个角度认识了憨山。周至元在摩崖、碑文部分还保存了价值较大的摩崖石刻43处、碣14处、碑文49篇,为崂山文脉的延续做出了重大贡献。
周至元《崂山志》收录了大量游崂名士的诗文名篇。崂山被称为海上第一名山,古往今来,仙山圣水吸引了众多文人墨客,他们登临崂山,欣赏崂山奇异的自然风光,留下了大量的诗歌、游记。周至元在黄宗昌《崂山志》基础上增添了张臣《崂山周游记》、张允伦《游崂山东境记》和他本人的《游崂二险记》等20篇。增添了张谦宜《崂山赋》、周毓正《书带草赋》、清恭亲王溥伟《登崂山赋》等,增添了李白《赠王屋山人》、蓝章《崂山》、陈沂《崂山南大门》等诗歌110首。增添了憨山的《建海印寺上顺翁胡太宰书》、耿义兰的《控憨山书》、高弘图的《吾堂序》、顾炎武的《崂山考》等19篇。共计增补诗文164篇(首),增添了崂山的文采。
周至元还记载了崂山的奇闻轶事、民间传说,他说:“崂山地僻海隅,旧称仙窟。故灵异之传,神仙之说,散见于稗史野乘中者,不一而足。..···至于山外遗闻,海畔轶事,逸情雅致,在在可记。”在《崂山志·志余》载有关于粥敷城的传说:“粥敷城,一名粥熟,在标山西北。俗传唐征高丽时,驻军所筑。又谓太宗至此,有妪以孟饷军,全军食之不尽,太宗大惊,因问所居。妪答以山前小庙。太宗曰:‘仙人所居,不为小矣。’后遂以大庙名之。今庙中所供,尚有唐敕封之神。”唐太宗李世民东征高丽,路经胶东半岛,因粮草接济不遐,当地百姓自愿犒军,传说纷纭不一。周至元此记载又为传说增添了一份神秘色彩。
周至元对崂山道教门派渊源支流的梳理,让人们对崂山道教的众多门派有了条理的认识,“崂山道约分五派。一曰龙门派,祖丘真人长春。山中修真庵,北九水百福庵诸观属之。曰隋山派,祖刘真人,今之太清宫属之。曰九华派,此派属者最多,若上清宫、太平宫、关帝庙、蔚竹庵、神清宫、太崂观、华楼宫、童真宫、聚仙宫、旱寨观等庙尽系焉。旧金山派,源出龙门,至孙玄清始分此派。今山中白云洞、斗母宫、宁真观、大妙诸刹,皆其属也。此外,又有鹤山派,亦龙门派分支。分自徐复阳,但今此派不在鹤山,鹤山转隋山派矣”。
周至元在三十多年时间里四十多次深入崂山,在探索自然的同时,也了解了山村民俗乡情。关于崂山的浴佛节,《方舆志》记载:“四月八日为浴佛节,崂东居民多至华严寺进香,妇女则盛饰严妆结伴前往。鬓光钗影来去于沧波翠松间,别有一段风光。”寥寥数语,写出了华严寺浴佛节的盛况。《方舆志》记载了淳朴的民风,也记载了远离文明的陋习。“崂西一带果树成林,熟时红艳可爱。倘乞之主人,尽许饱啖。若不告而取,虽一果之微,亦以盗窃论。”“崂东以僻远故,陋习尚多。兹就婚姻一事而言,凡改醮者,权由夫家作主,母家无权干预。于是但得重金,全不顾嫁者前途,往往有因嫁非其偶而自尽者。人间惨事莫,此为甚矣。凡女子嫁后,所有衣需之物,夫家概不赡给,甚至子女衣着,亦须新妇自筹。致令女子不得已别觅求财之道。风俗所以败,斯亦最大原因。”前记颇多赞赏口吻,后载充满痛恨之情。
(——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