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些省份统一公开了本行政区域内现行货车车(轴)型收费标准、ETC发行服务机构及其合作机构以及客户服务监督电话。
来源 | 交通运输部
编辑 | 安枫
自5月6日零时起,全国收费公路恢复收费。
交通运输部组织29个省级(海南、西藏除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政府网站统一公开了本行政区域内现行货车车(轴)型收费标准、ETC发行服务机构及其合作机构以及客户服务监督电话。
北京5月3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公布《货车收费标准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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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5月2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布《天津市收费公路货车收费标准信息公开表》、《天津ETC货车发行机构及合作机构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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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点击可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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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点击可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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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实行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的请示》(吉交联发〔2020〕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行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
二、优惠范围及方式。
(一)对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2类、4类、5类和6类货车给予通行费优惠政策,具体优惠幅度为:2类货车优惠8%、4类货车优惠3%、5类货车优惠5%、6类货车优惠2%。
(二)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与ETC优惠政策叠加适用。
三、优惠期限。
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执行期暂定1年,自2020年2月16日至2021年2月15日。届时视经济总体运行和交通量变化情况决定是否延期或调整。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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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5月2日,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山西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及差异化收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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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对于车长小于6米但车货总质量超过4.5吨的2轴蓝牌1类货车,暂按2类货车收费标准计费。
江苏5月3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江苏省收费公路货车收费标准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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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5月2日,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货车计费方式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本市收费公路货车收费标准和ETC发行服务机构及合作机构等有关信息公开,具体详见附件。公布《江苏省收费公路货车收费标准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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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5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内蒙古自治区收费公路货车收费标准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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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点击可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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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节选部分内容)
安徽5月5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公布《安徽省货车收费标准暨ETC发行服务机构及合作机构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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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5月3日,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江西省收费公路货车收费标准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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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5月3日,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公布《浙江省收费公路货车收费标准信息公开表》。其中包含三个表,分别是:按里程收费高速公路、按定额收费高速公路、普通收费公路项目的收费标准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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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5月5日,宁夏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收费公路货车收费标准信息公开表》。从2020年1月1日起,我区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统一按车(轴)型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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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5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广西收费公路货车计费方式调整按车(轴)型收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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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5月3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甘肃省货车收费标准暨ETC发行服务机构及合作机构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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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篇幅受限,仅节选部分内容,想看新疆、陕西、贵州、四川、重庆、福建、湖北等省份货车高速收费标准详情的卡友们,可进入交通运输部官网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