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晚间,*ST围海(SZ 002586)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宁波监管局拟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冯全宏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罚款60万元;对杨贤水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对戈明亮、胡寿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陈伟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对汪卫军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龚晓虎、吴良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万元罚款;对郁建红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根据2019年新修订的《证券法》第八十五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如最终*ST围海(SZ 002586)被证监会处罚,则股民可直接向上市公司提出投资损失的索赔。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俞强律师表示,在2019年7月15日前买入002586 *ST围海股票,且在2019年7月16日(含当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小程序搜索“俞强律师”在线登记索赔报名参与该律师团队的集体索赔代理。在最终未获赔前无需支付律师费。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已经有多名投资者向我们进行了索赔的法律咨询。投资者也可自己亲自通过单独诉讼、共同诉讼、申请适用示范判决机制、普通代表人诉讼及特别代表人诉讼等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已经有多名投资者向我们进行了索赔的法律咨询。投资者也可自己亲自通过单独诉讼、共同诉讼、申请适用示范判决机制、普通代表人诉讼及特别代表人诉讼等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股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若需要公证等待律师通知);2、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开户申请表或证券开户确认单(需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3、买卖相关股票的对账单原件(每页均需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