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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濉溪县临涣镇临南村刘洪庄三队的刘建楠,琼山法院催你支付劳务款12500元及逾期利息(3538)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7-31 15:16:06    作者:life    浏览次数:4987    评论:0
导读

照片 被执行人:刘建楠 性别:男 居民身份证:340621********363X 住址:安徽省濉溪县临涣镇临南村刘洪庄三队 案情介绍:关于申请执行人李明平与被执行人刘建楠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1)琼0107民初4367号民事判决书


照片

被执行人:刘建楠

性别:男

居民身份证:340621********363X

住址:安徽省濉溪县临涣镇临南村刘洪庄三队

案情介绍:关于申请执行人李明平与被执行人刘建楠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1)琼0107民初436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2022)琼0107执1570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一、向申请执行人李明平支付劳务款12500元及逾期利息(以12500元为本金,自2019年11月2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4.15%计算);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负担本案执行费87.5元。

联系举报电话:刘法官 65857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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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340621
(文/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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