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朱书成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40621****835
住所地: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御翠豪庭。
被执行人姓名:王彩云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412328****643
住所地: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御翠豪庭。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朱亚平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411481****621
住所地:河南省永城市城关管镇。
执行法院: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2021)豫1403执恢513号
案情介绍:原告谢廷明起诉被告朱书成、王彩云、朱亚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朱书成、王彩云、朱亚平给付原告钢材款及利息600000元。但案件生效后,被执行人朱书成、王彩云、朱亚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严重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
执行依据:(2019)豫1403民初6798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给付原告钢材款及利息600000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联系举报电话:18272658887
联系人:罗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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